脸上黑痣,成了她找工作的烦恼。为变得漂亮,一位女孩去了一个算命点痣的摊位,找到摊主,希望用土方去掉脸上的痣,没想痣没去掉,还毁了自己的容颜。为了维权,她将摊主告上巴南区法院。

近日,巴南区法院透露,该案已经宣判,用土方法自行兑制三无药水为人祛痣的摊主被判担责八成,赔偿受害者4000元。

脸上黑痣成烦恼,算命点痣摊找人祛痣

小萍(化名)是一名医院的实习护士,在毕业找工作在即,脸上的几颗黑痣成了她的最大的心病。

碍于囊中羞涩,她没有去正规的医院祛痣,而是在朋友陪同下来到了集市上的算命点痣摊位,请摆摊的徐老太为其祛痣。

徐老太用石灰药物碱和白酒兑制的祛痣药水为小萍祛痣11处,收取了祛痣费用40元。

痣没取掉伤口恶化,女孩维权告了摊贩

半个月后,小萍脸上祛痣的位置持续红肿不见好转,她找到徐老太进行理论,双方未协商一致。

因脸上的伤口持续恶化,小萍到医院进行治疗,被医院诊断为面部增生性瘢痕,小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5000余元。

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,小萍将徐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。

法院判决摊贩担责八成,原告自行担责两成

巴南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徐老太用土方法自行兑制的三无药水为小萍祛痣,造成小萍脸部瘢痕,其行为存在过错,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,但小萍明知徐老太摊位并非正规的医疗机构,仍然自愿接受其祛痣服务,本身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为此,根据本次侵权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力,以及双方过错大小,巴南法院认定由徐老太承担80%的民事赔偿责任,小萍自行承担20%的责任,徐老太需赔偿小萍医疗费用4000余元。

判决作出后,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。

上游新闻·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